第67章 蒂花之秀,青春好朋友!!!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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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二尴尬的抽了抽嘴,又看向庄舟:

“这一共多少钱?”

庄舟都不需要用计算器,就念了出来:

“红薯一共十二贯,定金先交三贯。”

“还有这位程大哥,一共喝了8瓶可乐,一百文一瓶,就是八百文。”

“诚惠!一共是三贯八百文钱!”

庄舟说完,笑意盈盈的看着李二和程咬金。

来吧!

给钱吧!

可谁知,就听程咬金腾地一下站了起来:

“都给我记账上,俺自会差人把钱送来!”

庄舟却慢慢收敛了笑容。

“二位,怎么个意思?想赖账吗?”

其实庄舟哪里知道,长安的贵族们出门买东西,大多都是只会带一点银钱。

若是看上了好货,都是让人直接送到府里,再给钱。

或者是先把货物拿走,随后差人把钱送到店铺上。

像是李二和程咬金,今日本是来暗访的。

自然也就没带钱出门。

“哼!区区三贯八百文而已,俺老程如何会赖账。”

开什么玩笑,我可是堂堂卢国公啊!

还差你这三瓜两枣的。

李二也赶忙解释说:

“就是就是,这点钱我们如何也不会赖账的。”

说着,李二又想起一个宝贝来:

“对了,我还想买贵店里的打火机。”

“你都没钱,你还买个啥呀!歇菜吧你!”

李二:“……”

我特么一国之君,你说我买不起?

不过想想,现在好像还真是身无分文啊!

李二紧皱着眉头,想着法子。

他是大唐皇帝,可他也不能仗势欺人啊!

现在也没有显露身份。

再说了,这庄贤弟若真是弄来红薯,那可是造福大唐百姓的大恩人。

这不能得罪啊!

很快李二的目光就落到了程咬金的佩剑上。

“庄贤弟,你看这把剑怎么样?”

庄舟瞧也没瞧:

“对不起,我不懂剑。”

“这把剑可是好剑啊!要不先抵押在你这里,两天后我过来取货,你再还给我们。”

说着,李二朝着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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